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用新银盐分光光度法测定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痕量砷,取250mL试料3.00mL吸收液,用10mm比色皿,本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为0.4μg/L,测定上限为12μg/L。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含盐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氯化物浓度的硝酸银滴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中氯化物的测定,也适用于经过适当稀释的高矿化度水如咸水、海水等,以及经过预处理除去干扰物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 本标准适用的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及地表水中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苯乙烯8种苯系物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以原油(或海水)为介质的油舱清洗机的(以下简称洗舱机)分类、技术条件、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油轮原油洗舱系统所用的以透平驱动的洗舱机。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门和窗开启方向和符号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绕垂直轴旋转的船用门和窗。 本标准不适用于绕水平轴旋转的(或滑移式)船用门和窗。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建筑材料色度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非荧光彩色建筑材料(如陶瓷、搪瓷、涂料、玻璃钢、玻璃、水泥及壁纸等新型装饰材料)的色度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铀中磷的测定原理,以及仪器、试剂、标准曲线的绘制、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方法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铀粉末及芯块中磷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50~300μg/g,杂质允许量(

本标准 规定了液体浸渍法测定UO2芯块密度和开口孔隙度的试验方法、浸渍装置、渗透条件和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烧结UO2芯块的密度和开口孔隙度,其他核燃料烧结体也可参照采用。例如,UO2-Pu

本标准规定了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任何实践中,符合低、中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暂时贮存(以下简称“废物暂时贮存”)。本规定不适用于尾矿渣类放射性固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处理交换用维吾尔图形字符集以及每个字符的七位和八位编码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维吾尔文数据处理系统与有关设备之间以及数据通信系统内的信息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激光器常用的文字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与气体激光器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手册、说明书、教科书、出版物等。

本标准规定了乳品加工专用设备的材料卫生要求、机械设计原则和设备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乳品加工专用设备、不适用于动力供应设备(如锅炉、电机等)、实验室检验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字符的形状和尺寸,它既符合人们阅读的习惯,又适用于机器的读出,以便易于和促进光学字符识别(OCR)在数据处理中的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光学字符识别的字母数字字符、图形和符号的印刷

本标准规定了5300个朝鲜文字及其十六进制编码表示。该字符集适用于朝鲜文字信息处理、朝鲜文字通信等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控制信息在单独的控制电路上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DTE)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的互连。本标准主要针对使用模拟远程通信网络的数据应用。本标准规定了:--信号特性

本标准规定盒式磁带上数据交换用的文卷结构。 为了适用于复杂程度不同的设备和应用,规定了下述三种系统: a.基本系统,仅使用硬件定义的分隔符来构造文卷。 b.紧致系统,使用特定的具有

本标准规定了登记处在制订、维护和公布转义序列和由它们标识的字符或字符集的登记表时所应遵循的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GB2311中所规定的转义序列的登记,但不包括该标准中说明用于表示单个增补控制功能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校准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的β和α发射体参考标准平面源(以下简称“参考源”)的核素、结构形式、特性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校准表面污染监测仪(或测量仪)的β(β最大能量大于0.

本词汇选出了有关数据处理领域中一些概念的术语及其简明定义,并阐明了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以便于国内交流和国际交往。 词汇涉及数据处理的各个主要方面,其中包括主要的处理过程和所用设备的类型、数据

本标准规定了无隔膜电解法电解低浓度食盐水的次氯酸纳发生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饮水消毒、废水处理、卫生防疫及工业生产部门使用的次氯酸纳发生器。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中铜的最高容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的卫生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城镇住宅居室容积的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城镇住宅建筑设计的卫生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作为农村住宅建筑设计的卫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