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2.5-202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5部分: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标准号 DB4401/T 102.5-2021 标准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5部分: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2022-0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10
国际标准分类 13.080
起草人 胡丹心、张蕖、王清华、周志洪、窦文渊、郑小萍、陈泽雄、万泉、郭杰煌、李丽华、欧锦琼、彭小佳、刘奔、周思虎、陈培旭
起草单位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中人员、仪器与设备、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质量监督计划、质控数据统计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险管控和修复相关监测工作时,对GB 3660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所涉及的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的质量控制。其他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的监测质量控制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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