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标准号 | HJ 535-2009 | 标准名称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发布日期 | 2009-12-31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 当水样体积为50ml,使用20mm比色皿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25mg/L,测定下限为0.10mg/L,测定上限为2.0mg/L(均以N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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