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21-2020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号 | GBZ 121-2020 | 标准名称 |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实施日期 | 2021-05-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121-2017 |
起草人 | 程金生、袁继龙、张良安、张文艺、邓大平、宋钢、马永忠、刘海宽、李明生、刘雅 |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医用电子加速器、钴-60治疗机、中子放射源及γ放射源后装治疗机、X射线及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术中放射治疗的移动式电子加速器、医用X射线治疗机、低能X射线放射治疗设备和质子重离子加速器等设备开展放射治疗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粒籽植入和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的放射防护。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