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15-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吉化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沈阳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大连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二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职业病科、吉林医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非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亦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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