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91-2023 进口无人机检验方法 环境适应性检验
标准号 | SN/T 5591-2023 | 标准名称 | 进口无人机检验方法 环境适应性检验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海关总署 |
批准发布部门 | 海关总署 | ||
中国标准分类 | V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陆瑞强、张震坤、邱初暄、莫梁君、李浩、姜华、程文彬、黄心深、叶中轩、杨振鸿、张佳、唐俏云、张俊杰、张勇、郑昌龙 | ||
起草单位 | 广州海关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无人机环境适应性检验的条件、方法和顺序。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质量为0.25kg~125kg)的环境适应性检验。其他类型民用无人机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但应考虑其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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