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06-2023 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通用要求
标准号 | DB4403/T 406-2023 | 标准名称 | 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通用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X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50 | ||
起草人 | 古丽君、罗晓丹、林长虹、任小玲、柳义茂、吴世玉、刘仲豪、薛洽升、袁福定、邓琳娜、陈琳玲、蓝勇波、郑彦婕、江培淳、何雪玉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对提供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的机构开展食品快检服务能力评价时,在资源和服务过程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服务的机构的服务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服务的机构的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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