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51-2021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标准号 | NY/T 751-2021 | 标准名称 |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实施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NY/T 751-2017 |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X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00.20 | ||
起草人 | 万书波、膝威、赵善仓、张志华、张宪、李情、张树秋、王磊、甄爱华、春波、苏家水、董燕婕、范丽霞、胥清翠、赵领军、张良晓、任显风、徐薇、李高阳、赵煜坤、段银琴、徐峰、李秋、刘学锋、沈小刚、孟伟国、郑莹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測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山东裕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食品测试分析中心、济南市农业信息中心、山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十里香芝麻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仁)油玉米油、油茶籽油、茶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牡丹籽油、棕榈(仁)油、沙棘籽油、紫苏籽油、精炼椰子油、秋葵籽油、南瓜籽油及食用植物调和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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