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53-2021 绿色食品 禽肉
标准号 | NY/T 753-2021 | 标准名称 | 绿色食品 禽肉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实施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NY/T 753-2012 |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B4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20 | ||
起草人 | 宋翠平、王玉东、李木子、刘舜舜、戴廷灿、张志华、张鸿伟、杨圣仁、董国强、张宪、李伟、陈静、王述柏、徐振浩、李伟红、王冬根、王健、曹旭敏、王娟、李维、袁东婕、宋晓萌、刘迎春、付红蕾、刘坤、王淑婷、秦立得、赵思俊、隋金钰、黄秀梅、孙晓亮、王晓茵、陈丕英 | ||
起草单位 | 农业农村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測试中心、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青岛正大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青岛市即墨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青岛市畜牧兽医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禽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鲜禽肉、冷却禽肉及冷冻禽肉。 本文件不适用于禽头、禽内脏、禽脚(爪)等禽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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